第(3/3)页 店的老板看见史墨奇走过来,笑着问:“米饭还是加汤?” 史墨奇微笑回应,“嗯。” 十块钱,两荤两素,米饭加汤,史墨奇这么吃了三年。 不是吃不起别的店,也不是这家店有多好吃,只是因为刚好这家店里的这几样菜合他口味。 他也没想着去换换口味,对于他来说,一直吃一样的菜已经成了习惯。 方媛曾经说过他,说他天天吃那几样菜吃不腻吗? 史墨奇是这样回答她的:“吃个菜而已,吃三年又不是吃一辈子,我还要和你在一起一辈子呢,难道过个三年我就得去换换口味?喜欢一个东西就一直喜欢下去,喜欢人也是!” 这个时候,方媛总会无言以对,她不讨厌史墨奇说这种土味情话,相反,她还很喜欢。 方媛知道,像史墨奇这种人,如果以后他对自己不好了,那就肯定是不爱自己了。 正打着饭,突然有人叫了史墨奇一声:“史墨奇,你也在这儿啊!” 史墨奇抬头一看,是黎曼曼的男朋友田弓飞,“嗯,你没和黎曼曼一起吃饭?” 田弓飞笑着说:“天天在一起吃饭不腻吗?我让她自己去吃了,你怎么也一个人吃?” 史墨奇说:“通常这个时候方媛都在睡觉,所以我都是一个人吃,你脚伤好了些没有?” 田弓飞是体育学院的,前几天参加运动会把脚给扭到了。 这次的运动会是连着五一一起的,不参加的人有三天假,再加上五一,总共六天。 张晨曦也因为是大三,不用全程参加,去看个开幕式就行了,而那些大一、大二的就比较惨了,全程参加,还有考勤。 “没什么大问题,估计过几天就痊愈了。对了,问你个问题,你大四准备到那儿实习?” 史墨奇摇摇头,“我还没想好,我们学院与外面的企业有合作,可以分配,但都是些小企业,如果自己去找又不一定能找得到,我现在很烦,你呢?” 田弓飞说:“我就在学校里实习,不用出去,在学校里我有熟人照顾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