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:赚入城中-《快穿之乘风破浪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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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殿下——”霍青再次开口叫住思齐。
“将军又何事?”
“殿下不应携带刀剑进去,还是交给末将来保管,等殿下出来的时候,末将会原物奉还。”
“军营之中不许人带刀剑进去,成何体统?我是保护我自己,万一从天上飞下来一些猛禽,你们都没看见,我又没有家伙事,岂不是要完蛋了?”
“这里不会有什么猛禽——已经被我们猎得差不多了,方圆数十里的猛禽与猛兽都晓得我们的威名,连靠近都不敢靠近,殿下不必有这方面的担心。”
“那我看见你们个个都带着刀剑,我害怕,我给自己壮壮胆也不行吗?”
“殿下是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,不是到了土匪窝,大可不必害怕,除非——”霍青黝黑的脸上浮现了一抹轻轻的笑容,声音也随之压低,“除非殿下您心里有事。”
“胡说!”
思齐为了赶时间,不去理霍青,继续转身前行。
霍青在后面跟了几步,“殿下,您若不停下,遵守军令,末将可要对您不敬了。太祖皇帝有言,任何人到了军营,必须依从军令,违者军法处置,即使您是尊贵的长公主,也不能例外,便是圣上来了,也要遵守。”
思齐无奈,见这个人滔滔不绝,没完没了,便将所带的剑扔到地上,“这样可以了吗?将军。”
霍青从容不迫地捡起地面上的剑,细细观察了下,确实有细微的血迹,还有大片沾染了血迹,却被擦拭了的地方。
他将剑交给一旁的小兵,一丝不苟道:“殿下,恕末将无礼,您不能进去,还是请回吧。”
“为何?已经按照了你的说法,遵从了军令,怎么不能进去了?出尔反尔,是否也是违背了军令,也要军法处置呢?”思齐冷冷道。
“您这剑上为何沾满血迹?”
“废话,哪有剑不沾染血迹的?除非是放在那里好看的。我向来喜欢舞刀弄枪,今日与家奴比划,不小心划伤了他们的大腿,所以才会有血迹。怎么,大将军也要管我府上的事情吗?”
霍青忙道:“末将不敢——请殿下随我来。”
霍青走在最前面,为思齐和何秉开道,心中却充满了疑问,不时地抬头望天,不知怎地,只觉得今日的天也格外的沉闷,似有黑乎乎的薄雾逐渐上升,掩盖了湛蓝的天。
进了军营,思齐看到营寨整齐,士兵分工明确,有在营地里操练的,有检查营寨各处的,有准备生火做饭的,都在有条不紊的做事,面容严肃,行动不拖泥带水,看上去像是一支作风优良的队伍,难怪能在短时间内平息八王之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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