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那个身材高大。面容英俊的欧洲人奥古斯丁说道。 “小金毛,你谁呀?”陆然反问。 在陆然看来,这个欧洲人妆容怪异,居然穿着金光闪闪的一套骑士铠甲,另外武器是一柄长枪,也是金光闪闪,总之……全身都挺金光闪闪,洋溢着浓郁的暴发户气质。 这柄巨螺旋形的长枪……难道是当年钉死耶稣基督的那一柄“命运之矛”? 陆然眼瞳一缩。 命运之矛,准确的说,应该叫“朗基努斯之枪”,是光明神教排的上号的神器之一。 因为浸染了圣子耶稣心脏的鲜血,所以变得无比强大,在末法时代之前,应该也是一柄道器级别的神兵利器。 不过经历过末法浩劫之后,应该还是陨落了,下滑到中品灵器左右了吧。 “这家伙……果然是个暴发户,好想抢他。”陆然忍不住嘟囔。 “我叫罗斯柴尔德-奥古斯丁,卑劣的华夏人,我确实有一头高贵的金发,不过你为什么要在金毛前,加一个小字?” 罗斯柴尔德是他的家族姓。 这个家族,在欧洲,是数一数二的大家族。 他作为罗斯柴尔德家族的第二顺位继承人,血脉比英国皇室都还要尊贵,头上浓郁的金发,就是他血脉的彰显,尊贵的象征。 他虽然对于华夏语言算得上精通,但学的肯定都是书面语言,对于一些俚语和代称,肯定弄不明白。 “哦,名字挺长的。”陆然笑了笑,“奥古斯丁对吧,看来你不喜欢小金毛的称呼,那我叫你大金毛怎么样?” 奥古斯丁点点头,无比傲慢地说道:“这还差不多,我尊贵的罗斯柴尔德家族的第二顺位继承人,当然不能用小来做代号了。” 陆然笑了,他笑得很开心。 叶知秋也笑了,也笑得很开心。 奥古斯丁懵懂。 这两个卑劣的华夏人,笑什么,难道他们不应该在高贵的奥古斯丁阁下面前颤抖才对么? “霍秋白,他们在笑什么?” “奥古斯丁阁下……在我们华夏的语言中,不管是大金毛还是小金毛,通常都代指……狗。”霍秋白解释道。 奥古斯丁被点燃了。 尊贵的奥古斯丁阁下,怎么能够被狗这种低贱的生物划分到一起? 他要让这个卑劣的华夏人付出代价! 刷的一声。 朗基努斯之枪金光一闪,已经化作一道流光,飞向陆然胸口! ………… …………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