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咱们能不能设计一种东西?” “让马匹上了战场,都倒地不起。” “这样就不需要把马打死了。” “等战争结束后,敌人马,还可以收回来。就算不能帮咱们打仗,也可以卖给普通人家。拉拉货物,拉拉马车啥的!” “不也挺好的嘛。” 秋墨白当时就愣住了,他觉得清清的想法,很新奇,很有道理。 他并不是觉得马可怜,杀了可惜。 这个世道,好多地方,人连畜生都不如,活的凄惨无比。 就连汴京城那样的皇城,也有很多贫民窟,吃不起饭照样卖儿卖女。 乞丐更是不缺。 如果他都去同情的话,他就不用活了。 但是有一点,清清说的很对。 那就是马匹可以卖钱! 而且,大金的马都是优等马,比大盛朝的好了不知道多少。那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。 如果就这样杀了确实可惜。 但如果,要是把大金的战马,全部撩到了,让他们跑不了。 这样既能让大金人,没办法好好打仗。最后这些马匹,还可以收归自己所有。这何乐而不为? 市面上,一匹普通马,也要好五十两银子。大盛朝的战马,都是两百两左右,而大金的战马,可是要五百两的! 就算不小心,有几匹马,弄残废了不能跑,还能用来配种,也是非常好的。 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。秋墨白是不会错过的。 他把他的想法跟燕王说了一下。 “咱们就用这个绊马索,把大金的战马,都收缴回来。” “一部分可以卖钱。一匹马,最少也是五百两白银。” “剩下一些不太好的。或者残废的。可以配种,再生更多的小马。小马也可以卖钱。最少一百两!” “这样咱们可以用大金的马,来赚银子。在用赚来的银子,当军饷和卖粮草。” “我觉得,这是一个很好的循环!” “我估计用不了几年,大金人都不敢骑马上阵了。” “他们肯定怕,他们的马骑出来就回不去了。” 第(3/3)页